“舞蹈学”着重研究什么问题
“舞蹈学”,是研究探讨有关舞蹈艺术的一门学科,具有系统性、历史性、科学性的特点,其研究范畴主要包括舞蹈理论、舞蹈历史、舞蹈评论三大部分。关于舞蹈理论,有基础理论、应用理论之分。前者“主要研究舞蹈和生活的关系、舞蹈的起源和社会作用、舞蹈的本质和特征、舞蹈的继承和发展、舞蹈的种类和体裁、舞蹈的内容和形式、舞蹈的创作过程和方法,以及舞蹈审美特征等。”后者包括舞蹈编导学、舞蹈表演学、舞蹈鉴赏学、舞蹈教育学等方面,还有舞蹈社会学、舞蹈美学、舞蹈心理学、舞蹈生理学、舞蹈生态学等分支。1998年,由吕艺生主编的《舞蹈学导论》,作为高校“九五”国家级重点教材,由上海音乐出版社正式刊行,全书分十一章,包括不同视阀的舞蹈、舞蹈本质的追索、舞蹈作为一个系统、舞蹈临界的模糊地带、舞蹈艺术门类与形态、动作与语言、舞蹈本体论、传承与创造历史的告诫、特殊的载体、舞蹈与科学等内容。
《舞蹈学导论》提出:在一切学问中,只有“舞蹈学”真正是以舞蹈为研究对象“它既是一门学科的起点,也是其归宿,是舞蹈学科的本体论。……舞蹈是什么?作为舞蹈学这一核心问题,它已成为不能跨越的思考目标。”而舞蹈自律理论符合本体论“是真正研究舞蹈表现唯一载体的人体,并且把观点集注于人体动作这一根本运动形态上。”这足以使我们走向舞蹈艺术迷宫的切入口。《导论》认为:研究舞蹈要从系统论前提出发,艺术系统是一个动态性系统,“舞蹈学最终要解决舞蹈艺术内各种类别属性的问题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各种类别舞蹈在发展中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这种动态性变化规律等等。舞蹈学家以及各类舞蹈家,对于本专业规律的认识,都取决于这门学问的深浅程度和对它的应用”。舞蹈采用“所有器具中最有力和最敏感的身体本身,这一特点使舞蹈艺术的情感与形体自然构成一个整体,也使舞蹈家确立起对身体的整体观念,它使肉体生命与精神生命共存于一艺术整体之中,使它成为人的生命方式的最具代表性的对象化形式,这便是舞蹈艺术最重要的本体意义”。《导论》进一步指出:舞蹈的本体不仅是一个物理实在,更有着精神世界的深层内涵。从舞蹈发生体出发,进行高层次思考,探求舞蹈发生体运动中思维与动作的内在关系,关注舞蹈发生体与它外部世界的联系,从而认识舞蹈到底是什么,并推导出舞蹈的本质特征及其审美特征,这是“舞蹈学”必须做出的本体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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