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强调风格的独创性
独树一帜是“风格”的最主要标志,不同的时代和民族,每个优秀的舞蹈家都有自己的风格。法国艺术理论家布封指出:“风格是当我们从艺术家身上剥去那些不属于他本人的东西,所有那些为他和别人所共有的东西之后,所获得的剩余和内核。”独创性可谓舞蹈风格的生命。就舞蹈作品来说,创造是第一位的,相互间的风格可以相近,但绝对不能雷同,如沽名钓誉,抄袭仿造,不仅是品质问题,艺术生涯也必然走入死胡同。
优秀舞蹈家的作品,不用报名即可知其人。18世纪早期的芭蕾革新家中,有两位大名鼎鼎的女演员。一位是生于音乐世家的卡玛卡,他摒弃传统用硬铁环支撑的长舞裙,打破男子向上跳跃的专用权,其表演“快速、轻盈、充满光辉和活力”。同时代的莎蕾,在穿着上也不顾世俗非议,舞蹈“充满着柔情和细腻的情感”。两人风格完全不同,一个重舞,开朗活泼;一个重戏,优雅纤细。却都对芭蕾的改革与发展,发生重大影响。杰出编导者的创作风格,更是各有千秋。如曾推出《吉赛尔》等名著的佩罗,作品具有奔放、丰满、变化奇幻的风格。以《柯碧莉娅》而闻名的圣·列翁,作品结构巧妙,情调诙谐,善于运用哑剧语言。戈蒂埃偏爱轻盈典雅,布农维尔以男性技巧和民族性著称,他们都以自己的独创性在舞坛上称雄。
优秀的编导,即使是处理相同的题材,或改编同一作品,也各自显示出个人独特的风格,如裴帝巴和伊凡诺夫合作的《天鹅湖》,裴帝巴崇尚技巧和丰富的色彩,他编导的第一幕和第三幕,绮丽热闹,融入多种性格舞蹈,散发着多姿多彩的风味。而伊凡诺夫,具有脱俗的诗人气质和非凡的想象力,由他执导的第二和第四幕,以白色为基调,清纯透明,与一、三幕形成鲜明对照,风格上的明显差异和对比,增强了艺术的魅力,给人以难忘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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