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舞蹈题材有什么要求
舞蹈题材,指作品中所描写和表现的生活内容材料,是舞蹈作品内容的要素之一。题材与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分散、零碎、感性的素材不同,是在素材基础上,经过舞蹈作者的选择、提炼、概括、加工、虚构,才能成为作品所需要的题材。大体上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大类,广义的题材,涵盖舞蹈作品所反映和表现的某种生活领域、生活类型或社会生活的一定范围。如历史题材、现代题材、农村题材、城市题材、工业题材、军事题材、学校题材、儿童题材、爱情题材等等。狭义题材指构成某部作品内容的生活现象,是所反映和表现的必备的具体事物。
由于题材是舞蹈作品赖以存在的客观基础,所以不是所有的材料,都可入选为舞蹈题材,而是需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是典型性。所选择的材料,如人物、事件、环境、生活片断等应具有独特的个性,又有着一定的代表性,将此类材料通过艺术化手法集中,可以创造出富有典型意义的舞蹈形象。(二)材料应富于动作性,或经过作者的形象思维具有可舞性,这样才能融入舞蹈作品中,使其通过动态表现出来。(三)所选的材料应具体、生动、富有激情,通过组合表演,能打动人心,给观众以艺术感染,活在其脑海中。(四)题材应富有积极意义,不仅供人娱乐享受,而且能产生共鸣,引发联想,给人以启迪,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五)社会生活丰富多彩,舞蹈题材也应多种多样,只有不拘一格精益求精,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审美趣味、欣赏习惯和多方面的需要。
舞蹈题材源自生活实践,是编导长期积累和理想化、艺术化的产物,体现了主观和客观的统一。选择何种题材,创造什么样的舞蹈形象,取决于编导者的生活经历、思想感情和编舞技巧,并受到时代因素和个人的世界观、审美观等的制约,要求编导者要不断提高思想、艺术修养、坚持深入生活实践,善于观察体验、蒐集、研究各种人物、各类事件以及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而在大量原始材料基础上,依据舞蹈艺术规律,大胆想象,勇于创新,才能提炼出生动而独具的题材,为创作舞蹈精品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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