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风格具有民族性
“民族”,是人类不同的群体,在一定历史阶段,以地缘关系为基础,发展而成的一个稳定的共同体。18世纪欧洲法学家布伦奇,提出民族概念的8种特质:1、其始也同居一地;2、其始也同一血统;3、同其肢体形状;4、同其语言;5、同其文字;6、同其风俗;7、同其生计(经济)。孙中山先生也将民族,视为血统、生活、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的五种同一。每个人都隶属一种民族,民族与氏族、种族,或国家是不同的概念,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产生,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对稳定性,但又不是永恒不变,它将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有所变化,直到消亡,不过,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现代的民族,总数在两千个以上,无论是大族或小族,都有自己的共同领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和心理素质,也就具有共同的民族感情、民族意识、民族文化和民族性格。这些特征,必然在风格中表现出来。仅从生活内容考察,听其语言、观其像貌、肤色、着装、风俗习惯等,便可初步判断是那个民族的人。风格的民族性、集中体现在作品中反映的民族精神,是各民族在形成发展中,凝结起来的性格和内在本质。
举凡优秀的作品,都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俄国著名作家戈果里认为:一部作品“真正的民族性不在于描写农妇的无袖长衣,而在于具有的民族精神。诗人甚至在描写异邦的世界时,也可能有民族性,只要他只以自己的民族气质的眼睛,以全民族的眼睛去观察它,只要它感觉和他所说的话,使他的同胞们觉得,仿佛正是他们自己这么感觉和这么说的。”我国拥有56个民族,每个民族的舞蹈都有自己的风格,如蒙古族的舞蹈,上身略后倾,下巴稍抬,多“蹚拖”、“远视”和“马步”。维吾尔族之舞,移颈、挑头、作膝部颤动。藏族好“坐胯”,上身前倾。彝族的“顺边”、“送胯”、傣族的“三道弯”,朝鲜族的“柳手鹤步”等,都是出自本民族的生活,并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逐渐形成,从而共同构成中华民族极为珍贵的舞蹈文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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