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心灵表现”

心灵表现是现代舞蹈家的追求,现代舞的理论和实践都强调舞蹈为心灵的表现形式,舞蹈不是记录事物是什么样子,而是让事物更加接受心灵的需要舞蹈家被自己的心灵所驱使,才去完成艺术创造。所谓心灵按照美国舞蹈教育家玛格丽特·巴布勒的解释:心灵是由印象、直觉和基于一切经验的信念所构成的心理结构,它处于理解、思虑、推究、领悟、记忆、想象并创造一切的复杂中心,表现为一般推动人们朝既定目标前进的内在力量。一个以人体为工具,以运动为手段的舞蹈者,必须学会用心灵支配身体,反映情绪。必须训练身体对于有着表现性的心灵,具有敏捷的反映。
心灵表现否定固有的外加的程式动作,给创作以自由和个性。但也不是完全无意识,不可控制的表现,而是发自内心,通过身体的感受,引起肌肉成比例的收缩与冲动的表现。如邓肯随心而舞的《马赛曲》、韩芙丽的对宗教的崇敬,化为《震教徒》的虔诚与狂迷;魏格曼在构思《女巫舞》时,自己也变成着了魔的、狂野的、放荡的、头发乱蓬蓬、眼睛深陷进眼窝,有着放纵的、赤裸裸本能冲动和欲望的样子。此类作品都是心灵表现的杰作,正是演员这种完全投入的心灵表现,才使这些大师的作品,散发出人性真实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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