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原始精灵舞蹈
所谓“精灵”,是指实物之外的超自然力,早期的先民不能把自身同自然物区分开来,无法解释梦幻、疾病、灾害、死亡等事件发生的原因。他们笃信万物有灵,称超自然物或看不见的幻体为精灵,认为精灵非常神圣,可制造各种灾害,主宰人的吉凶。为了讨好精灵,“竭力设法使它愉快。他们用美味(祭祀)收买它,并且为了表示敬意,给他跳一些他从中得到最大快乐的舞蹈。”精灵舞蹈常在部落发生一些灾难时进行,一般是假扮成“精灵”形象,模仿或想象中的动作姿态舞蹈;或对着所谓的精灵偶像或幻像,跳膜拜崇敬之舞;还有的组合性精灵舞,具有简单的情节。
据人类学家和考古学者考察研究,先民和世界上文明程度较低的民族,有许多关于精灵的仪式,并且多以舞蹈方式行之,通过舞蹈超越现实世界与幻想世界的鸿沟,使心灵得到解脱和满足。如北美奥吉布瓦印第安人,当发生日蚀时,惊恐万状,认为太阳要死了,便膜拜祈求,将燃烧的炭绑在箭头上,向太阳射击,同时狂舞狂喊,让炭火驱走危害太阳的精灵,重新点燃太阳的光芒。古印度的达瓦斯人,遇到灾祸事件,就对太阳舞拜,并抛出一条红带,供上几只鸡,让鸡飞到森林,意味着将作崇的精灵带走。墨累群岛的巴布亚人,在天旱时候,向被称为Bigu的精灵膜拜,一面舞蹈一面唱着祈求歌:呀!落到这里啊,雨沿着这里的香蕉经过啊!加利福利亚早期的迈杜人,为了把恶灵赶走,男人们群聚舞蹈,他们排成一行,用力踏步,双手有节奏地挥动,由南向北,再由北向南。澳洲原始部落由妇女们跳的《驱魔舞》:“用手拍打空气,双手舞动的方式是从身体和外推,其目的是想把妖魔从作崇的旧营地赶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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