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术和宗教对舞蹈起源有何影响
巫术和宗教都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意识形态。前者俗称法术,是以虚幻的力量,企图达到某种目的手段,也是一种前宗教现象,在人类仍处于愚昧无知状态之时,面对威力无比的自然现象,无所适从,心存畏惧,只能依赖心目中能主宰一切的虚幻力,于是出现巫的行为。每个历史古老的民族,都产生过巫文化,并且无例外的都用有异于日常动作的舞蹈方式行之,以后逐渐形成宗教,舞蹈也成为规范的宗教仪式的手段。
十九世纪的人类学家泰勒,率先用巫术、宗教解释艺术的起源,提出:“野蛮人的世界观,就是给一切现象凭空加上无所不在的人格化的神灵的任性作用”,所以人类的艺术,跳舞源自巫术,源自宗教。乔治·弗雷泽,用相似律和感染律原理对此作了精辟的论述。美国人种学家摩尔根,在考察了世界各地许多土著部落的生活后,明确指出:“舞蹈在土著中间是一种崇拜仪式,并且成为一切宗教祭祀所举行的仪式的一部分。”托马斯·芒罗证实:“在早期村落定居生活的阶段,巫术和宗教得到发展并系统化,我们现在被称为艺术的形式,被作为一种巫术的工具用之于视觉或听觉的动物形象、人的形象以及自然形象(下雨或天晴)的再现,经常是用图画、偶像或假面性舞蹈来加以表现。”德国民族学家进一步得出结论:“一切跳舞原来都是宗教的。”大量的事实证明,在早期的先民和仍保持原始风貌的民族中,巫术和宗教无所不在,开始的巫舞是全体氏族成员参与的大事,后来才演变为巫的表演,他们跳着巫舞和宗教舞,与神沟通,表达意愿,祈求佑护。舞蹈确实与巫术和宗教关系密切。但在巫术、宗教发生前,人类社会已有舞蹈,更有非宗教性舞蹈,因此,只能说巫术、宗教利用了舞蹈,并使其繁荣、改进,但不能作为舞蹈起源的唯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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