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与风格有何关系

个性是个人特有的能力、兴趣、气质、性格等心理特性的总和,从哲学意义解释,它与共性相对,指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个别的、特殊的性质。舞蹈风格的核心,是舞蹈家作品中的风格,体现着舞蹈家的理念、情感、才能和手段,这些都是个人所独具的。明代李卓吾在《焚书·杂述·谈律肤说》中强调,风格因人而异,性格清澈者音调自然宣畅,性格舒徐者音调自然舒缓,旷达者自然浩荡,雄迈者自然壮烈,沉郁者自然悲酸,古怪者自然奇绝。有是格,便有是调,皆情性自然之调也。莫不有情,莫不有性,而可以一律求之哉清人刘熙载《艺概》,更是语出惊人:似我者俗,学我者死都说明个性与艺术风格有着密切的联系。
风格如人,虽然不能忽略其他有关因素,但却道出本质,是内外统一规律的作用,是舞蹈家个人在长期的创造、磨练和不倦的追求中逐步积累和形成的。舞蹈作品经过编导的脑力劳动和表演者的二度创作,浸沉着浓浓的个体烙印。无论是编创者按照个人的主观意图、构思、编排出某种特定的内容和形式,还是演员根据脚本,凭自己的才能展现出的形象,都具有鲜明的个体倾向。可见,没有舞蹈家的个人投入,便没有千姿百态作品的特有风格。所以,现代舞大师玛莎·格兰姆,在舞蹈训练中,一再教导她的学生说:这个世界上,你是唯一,你只有一个,这个自我如果不能完成,你即丢失了一样极其重要的东西,光有野心还不够,你必须充分体现和开放自我本体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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