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审美直接”
舞蹈是视觉艺术,只有直接接触,才能欣赏舞蹈,即“审美直接”。观看舞蹈,首先收入眼帘的是舞台上演员展现的动作、姿式、表情和构图,这是视觉上的直接感受,它包括直观和直接两个相关联的层次。“直观”是视觉功能直接观察的知觉活动,有什么就看到什么,是接受和欣赏的最初形式。在直观基础上的“直觉”仍属于低级而特殊的思维活动,只“知其然不知其所然”,但却进了一步,是对所表现对象的“直接了解或认知”。
直觉的审美,从形成的轨迹和规律来看,离不开欣赏者自身大脑中潜意识信息的储存,当欣赏者储存的信息,与表演对象接触,便具有一定的主观色彩,是主体审美非逻辑性的瞬间顿悟,如舞蹈者的形态、动作组合、技巧性、流畅性、戏剧性、服饰、灯光、布景等投射物,都被观众所直接接受,并以其新颖、奇异、曲折、对比和富于变化的表现,刺激着欣赏者的神经,在中枢作用下,引起极大的兴趣。“审美直接”则是对形的欣赏,追求舞蹈外在的形式,具有自然状态的美感。虽然属于表层感知的心理,却是欣赏的基础,是对作品审美必不可少的第一步,只有经历这个阶段,在被直接视觉激活的感情、兴趣、注意力等因素共同作用下,舞蹈的审美欣赏活动才得以富有活力的展开,直至把握整个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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